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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笑小狗”被驱赶至死?——流浪动物如何保护的法律探析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f8jv4LOpclzKV0ZAMHs1dA | 作者:李豪(见习生) | 发布时间: 2023-11-30 | 3666 次浏览 | 分享到:

华格律师认为


       一、流浪动物的危害


       · 自然环境方面


       流浪动物中,笔者在此着重讲流浪猫入侵问题,世界上至今有63个物种的灭亡都与其有关,它早就是全球最危险的入侵物种之一。



       据统计,光我国流浪猫每年捕杀野生动物的数量都在一百多亿到三百多亿,但其中被吃掉的还不到三分之一,其他的都是被流浪猫虐杀,也就是不为饱腹而以娱乐为目的杀害其他动物,即动物所谓的“过杀行为”。


△该数据来源于“果壳”公众号

https://mp.weixin.qq.com/s/3RgntVFmGRc6V9PqVCCRZQ


       所以除了农村野外,在城市中,流浪猫可以说是顶级捕食者,故若其大量繁殖会严重影响其他中小型动物的生存,破坏生态平衡。


       · 社会环境方面


       流浪猫狗没有定期打疫苗且随地排泄,接触的环境比家养猫狗恶劣,因此身上携带病毒和寄生虫的几率要远远高于家养猫狗。


       且因未经驯化或长时间受环境影响,野性和攻击性都强于家养猫狗,这使其更容易攻击人类,属于社会的不安定因素。


       二、对于民众呼吁立法的分析


       “没有动物保护法那为什么能使用救援犬”


       对于有人提出“没有动物保护法,那为什么能使用救援犬”的观点,要知道我国1990年才有第一批具备基本作业功能并通过鉴定的救援犬,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截止2023年2月22日,全国搜救犬基地有124个,每个搜救犬基地有8到9只,合计1000多只。



       而我国光统计的狗的数量就有1.5亿只,其中有5千万只为流浪狗,即救援犬在我国的占比极小。


       所以就此事而言,借用网络UP主的观点:


       故与其说“没有动物保护法那为什么能使用救援犬”倒不如说“没有动物保护法那为什么能养狗”,可没人敢也没人愿意这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