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治安处罚实务专栏 |
No.048
为精准对接治安管理处罚案件的法律服务需求,华格律师事务所政府法律服务中心特设立“治安管理处罚普法专栏”。本专栏立足于国企行政业务部办理案件实务经验,旨在深度剖析并解答大家在治安处罚领域普遍关注的法律问题。
▸每日一问
去年打的那场架,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后还没处理,会按新法罚我吗?
华格律师回答
国企行政业务部-徐彦睿律师
假设你在2025年底因为一场口角动了手,当时公安机关立案调查,但案子一直拖到2026年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施行后还没作出处罚决定。你心里直打鼓:这都快半年了,会不会按"更严"的新法来罚我?
法律给出的答案是:不会"一刀切"地适用新法,而是遵循"从旧兼从轻"和"程序从新兼从轻"的规则。
所谓"从旧兼从轻",核心意思是——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是基准,但如果新法对你更有利,就按新法来。具体到你的案子,会出现三种情况:
第一种,旧法不认为是违法,新法认为是违法的。
这种情况下,仍然按旧法处理,不予处罚。法律不能"秋后算账",用今天的规矩去惩罚昨天的行为。
第二种,旧法认为是违法,新法不认为是违法的。
此时适用新法,不予处罚。既然新法已经"松绑"了,就没必要再抓着旧规矩不放。
第三种,新旧法都认为是违法的。
原则上适用旧法处理;但如果新法规定的处罚更轻,比如罚款金额降低、拘留天数减少,甚至新增了可以不予处罚的情形,那就适用新法,按更轻的标准处罚。
除了实体处罚的"从旧兼从轻",在程序上还有一条"程序从新兼从轻"的规则。也就是说,如果新法规定的程序更有利于保障你的权利——比如新法扩大了听证范围、要求更严格的录音录像程序——这些程序性规定同样适用于尚未办结的旧案。
华格律师实务建议:
1. 先确认你的行为发生时间和案件状态
"从旧兼从轻"只适用于新法施行前发生、新法施行后尚未处理或正在处理的案件。如果你的处罚决定已经在2026年1月1日前作出,那就已经尘埃落定,不再适用这条规则。
2. 主动对比新旧法的处罚轻重
如果你属于"新旧法都认为违法"的情形,不要被动等待公安机关决定。可以主动查阅或咨询律师,对比新旧法对你这类行为的处罚幅度。比如新法是否降低了罚款上限、是否缩短了拘留期限、是否新增了从轻或不予处罚的情节。如果发现新法更轻,应当在陈述申辩或听证环节明确提出适用新法。
3. 善用"程序从新兼从轻"争取权利
新法在程序上的很多进步——比如行政拘留首次纳入听证范围、一人执法必须全程录音录像、应当法制审核的情形扩大——这些程序性保障同样可能适用于你的旧案。如果公安机关在程序上"偷工减料",你可以据此主张程序违法。
4. 注意处罚时效,避免"久拖不决"
虽然"从旧兼从轻"给了你适用旧法或更有利新法的选择空间,但也要注意《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处罚追究时效。违法行为在六个月内未被发现的,不再处罚;涉及连续或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算。如果公安机关超期办案,你可以主张不再处罚。
5. 保留证据,及时主张权利
在案件尚未作出最终决定前,注意保留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立案时间、询问笔录、告知文书等。一旦公安机关作出处罚决定,要在法定期限内及时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将"从旧兼从轻"作为核心抗辩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了"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基本原则,法律原则上不适用于其施行前发生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了例外情形: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法律、法规、规章已被修改或者废止,且新的规定处罚较轻或者不认为是违法的,适用新的规定。
具体到治安管理处罚领域,对于发生于2025年12月31日以前、2026年1月1日后尚未处理或者正在处理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按照"实体从旧兼从轻"和"程序从新兼从轻"的适用规则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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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行政业务部简介

华格律师事务所政府与国企法律服务部是由深耕于资源与规划领域十余年的合伙人律师李超牵头组建。中心常年专注于土地征收、安置补偿、行政强制等土地一级开发,国有建设用地与建设工程批后监管涉及的土地违法行为、出让合同纠纷、闲置土地处置、违建查处等土地二级开发,以及矿产等自然资源违法等自然资源领域的行政监管业务。部门核心成员曾先后代理陕西省、西安市首起行政滥诉案件,西安市首批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为为2018年西安秦岭北麓违建专项整治项目提供法律服务,代理入选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耕地保护典型行政案例首案。此外,还担任西咸新区某新城管委会住建局、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多家分局法律顾问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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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徐彦睿
审核 | 屈虎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