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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公司的100个法律陷阱》No.017
Trap陷阱17
想看公司账本,
老板一句“商业机密”就能把你怼回来?
“亏损”的背后——
小茜和老葛合伙开了一家科技公司,小茜持股20%。公司成立三年来,一直以“亏损”为由不分红。
小茜觉得不对劲:公司的产品卖得不错,怎么年年亏钱?
她提出要看账本。老葛回答:“公司财务信息属于商业秘密,作为小股东,无权查阅会计凭证。”
新《公司法》下,
小茜能成功查账维权吗?

01
什么是股东知情权?
股东知情权,说白了就是股东有权了解公司的“家底”。
小股东最怕什么?怕大股东把公司掏空了,自己还被蒙在鼓里。有了知情权,你至少能知道:公司到底赚没赚钱、钱去了哪、有没有人搞鬼。

旧《公司法》对股东查阅范围限制很严,会计凭证(原始发票、银行流水这些最真实的东西)能不能查,各地法院判法不一。
新《公司法》直接把这个问题解决了——会计凭证,都可以查。
新法第57条(有限公司)和第110条(股份公司)是知情权的核心条款,主要扩大了三个方面的权利:查阅范围扩至会计凭证、可委托专业机构辅助查阅、知情权可穿透至全资子公司。
02
你能查什么?一目了然
新《公司法》第57条把能查的东西分成了两类:
第一类,不需要理由,直接查、直接复制
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这6类文件,股东随时可以查阅复制,公司无权拒绝。
第二类,需要走个程序(书面申请+等15天+公司拒绝或超期),但也能查
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这是新法最大的亮点。
会计凭证是什么?就是原始发票、合同、银行流水、记账凭证——这些才是最真实的财务记录。
以前很多公司拿“商业秘密”当挡箭牌不让查,新法明确了:可以查。小茜想核实公司是真亏还是假亏,翻原始凭证就能看穿。

*不过注意: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只能查阅,不能复制(怕泄露商业秘密),而且必须提前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说明查阅目的。
03
查之前,这几件事必须做对
很多小股东打知情权官司,明明是受害方,结果因为程序没走对,被法院驳回来了。

关键几步要记住:
第一步,书面申请。
必须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写明要查什么、为什么查。聊天记录、电话沟通都不算,必须白纸黑字留下证据。
第二步,等15天。
法律给公司15天时间回应。公司没回复或直接拒绝,你才能去起诉。公司如果以“不正当目的”为由拒绝,必须拿出证据来——不能光凭一句“我觉得你是竞争对手”。
第三步,请专业人士当“外援”。
新法明确:股东可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协助查阅。会计凭证里的门道你未必看得懂,请个专业会计或律师去查账,效率高得多,也更有威慑力。
04
公司拒绝查账的套路
新法施行后,实践中公司常用的拒查理由主要有两类:
套路一:拿“不正当目的”当借口。
公司可能说你开了竞对公司、目的不纯。但公司得拿出具体证据来,光靠主观推测不够。

作为股东,起诉前建议把微信聊天记录、邮件往来等证据固定好——公司的临时刁难,就是你维权的最佳助攻。
套路二:用“商业机密”搪塞。
这是最常用的,但新法把会计凭证都纳入了查阅范围,说明立法者已经明确——大股东所谓的商业秘密,不能盖住小股东的真金白银。
05
可以查的时间范围
新法施行后,股东可以查阅的文件范围明确包括会计凭证。但实践中还需要注意:如果是新法施行前发生的纠纷,法院有可能适用旧法。不过从近两年的判例看,法院普遍倾向于依新法扩大保护股东权利。
此外,已转让股权的原股东如果认为持股期间的权益受损,也可以查阅持股期间的公司文件。

*另需注意:新法新增“穿透查阅”制度:母公司的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全资子公司的相关资料。如果你投资的是集团公司,子公司被掏空了,你也可以去查。
06
避坑指南
给小股东:
■ 程序必须走对
书面申请+等15天,缺一不可,否则连打官司的资格都没有。
■ 请求要具体
申请不能写“我想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要写清楚“查阅202X年1月至202X年12月的会计账簿及原始凭证,以核实某笔关联交易是否存在利益输送”。
■ 查账之前先把证据固定好
如果公司以“不正当目的”为由拒绝,法院会要求公司举证;但在这之前,建议提前通过电子邮件、EMS邮寄等方式提交书面申请,把证据链做扎实。
■ 善用专业机构
起诉后,可以申请法院允许会计师或律师陪同查账,不用自己硬扛。
给大股东:
收到小股东的书面申请别拖延——15天内没回应,小股东可以直接去起诉,到时候你不仅要提供资料,还得负担诉讼费。

华格律师提醒 ——
大股东拿“商业秘密”当挡箭牌,只能说明一件事:这账经不起查。
新《公司法》已经把知情权的“门”打开了——会计凭证都能查,你还怕什么?
记住一句话:真金不怕火炼,真账不怕人看。
【下期预告】
陷阱18:有限公司股东退出机制——不想干了,怎么拿钱走人?
*本文依据公开报道整理,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
作者介绍
王文博
华格律所股权、公司商事业务部实习律师
业务领域:公司股权、互联网侵权、老龄权益维护
具备多年企业从业阅历,擅长以商业思维统筹法律策略,依托「商业+法律」复合视角,精准解决各类民商事法律问题。
袁霄霄
陕西省律协公司法委员会秘书长
华格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华格律师事务所股权、公司商事业务部负责人
西咸新区营商环境特聘监督员
企业高级合规师
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首批预备调解员
擅长处理商事争议解决(诉讼、仲裁),民商事二审、再审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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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王文博
审核 | 袁霄霄
图片 | 摄图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