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处罚实务专栏 | 滋扰、纠缠、跟踪不客气,违法维权需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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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国企行政业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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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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滋扰、纠缠、跟踪不客气,违法维权需担责?当我们与人发生纠纷时,不要以为没有动手打人就不算违法!采用滋扰、纠缠、跟踪等“软暴力”等方法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将面临拘留以及罚款的行政处罚。
为精准对接治安管理处罚案件的法律服务需求,华格律师事务所政府法律服务中心特设立“治安管理处罚普法专栏”。本专栏立足于国企行政业务部办理案件实务经验,旨在深度剖析并解答大家在治安处罚领域普遍关注的法律问题。
当我们与人发生纠纷时,不要以为没有动手打人就不算违法!
采用滋扰、纠缠、跟踪等“软暴力”等方法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将面临拘留以及罚款的行政处罚。
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信息或者采取滋扰、纠缠、跟踪等方法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一般情节: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公安机关还可依法作出禁止接触禁令,责令行为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接触被侵害人。若违反禁令再次骚扰,将予以拘留并可处罚款。
尾随跟踪上下班,在住宅、单位门口蹲守堵截;反复上门吵闹敲门,持续制造噪音滋扰;使用多个账号反复打电话、发信息骚扰纠缠;公共场所贴身跟随,给他人造成心理压迫等行为均构成违法。
有矛盾纠纷,请走诉讼、仲裁等合法渠道解决纠纷。跟踪、纠缠、滋扰不是维权手段,逞一时之快,换来的是拘留、罚款甚至刑事追责。尊重他人生活安宁,也是守住自己的法律底线。
该产品基于李超律师团队十年行政法实务经验与知识沉淀,深度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相关配套规定和司法裁判观点,打磨出了从公安调查至程序终结的全流程法律指引与权益保障支持的法律服务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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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格律师事务所政府与国企法律服务部是由深耕于资源与规划领域十余年的合伙人律师李超牵头组建。中心常年专注于土地征收、安置补偿、行政强制等土地一级开发,国有建设用地与建设工程批后监管涉及的土地违法行为、出让合同纠纷、闲置土地处置、违建查处等土地二级开发,以及矿产等自然资源违法等自然资源领域的行政监管业务。部门核心成员曾先后代理陕西省、西安市首起行政滥诉案件,西安市首批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为为2018年西安秦岭北麓违建专项整治项目提供法律服务,代理入选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耕地保护典型行政案例首案。此外,还担任西咸新区某新城管委会住建局、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多家分局法律顾问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