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处罚实务专栏 | 盗用、冒用他人身份或名义招摇撞骗,如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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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国企行政业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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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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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用、冒用他人身份或名义招摇撞骗,如何处罚?日常生活中,有人为谋取私利,盗用、冒用他人身份证、账号、身份信息,或以他人名义虚假宣传、骗取信任、谋取利益,实施招摇撞骗行为。很多人以为没骗到大额钱财就没事,实则已经涉嫌违法,将被依法处罚。
为精准对接治安管理处罚案件的法律服务需求,华格律师事务所政府法律服务中心特设立“治安管理处罚普法专栏”。本专栏立足于国企行政业务部办理案件实务经验,旨在深度剖析并解答大家在治安处罚领域普遍关注的法律问题。
冒用他人身份、假名行骗?
治安处罚细则明确,别再以身试法。
日常生活中,有人为谋取私利,盗用、冒用他人身份证、账号、身份信息,或以他人名义虚假宣传、骗取信任、谋取利益,实施招摇撞骗行为。很多人以为没骗到大额钱财就没事,实则已经涉嫌违法,将被依法处罚。
结合《治安管理处罚法》及《居民身份证法》相关规定,盗用、冒用他人身份或名义招摇撞骗,无论涉案金额大小,只要实施相关行为,即可追责,具体处罚标准如下:
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网络身份、实名信息,盗用他人名义办理业务、登记信息、日常活动的,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全部没收。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冒充他人名义、盗用身份招摇撞骗,扰乱公共秩序、骗取他人财物、信任、服务等,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若冒用身份骗取大额财物、多次招摇撞骗、造成他人重大损失,将涉嫌诈骗类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面临有期徒刑、罚金等刑事处罚。
每个人的身份信息受法律专属保护,盗用、冒用他人身份,不仅侵犯他人权益,更破坏社会诚信秩序,必将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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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格律师事务所政府与国企法律服务部是由深耕于资源与规划领域十余年的合伙人律师李超牵头组建。中心常年专注于土地征收、安置补偿、行政强制等土地一级开发,国有建设用地与建设工程批后监管涉及的土地违法行为、出让合同纠纷、闲置土地处置、违建查处等土地二级开发,以及矿产等自然资源违法等自然资源领域的行政监管业务。部门核心成员曾先后代理陕西省、西安市首起行政滥诉案件,西安市首批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为为2018年西安秦岭北麓违建专项整治项目提供法律服务,代理入选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耕地保护典型行政案例首案。此外,还担任西咸新区某新城管委会住建局、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多家分局法律顾问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