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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处罚实务专栏 | 故意损毁他人财物但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如何处罚?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os79_ewNerZH4-iacS3O6Q | 作者:国企行政业务部 | 发布时间: 2026-09-16 | 181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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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处罚实务专栏 |

No.097

为精准对接治安管理处罚案件的法律服务需求,华格律师事务所政府法律服务中心特设立“治安管理处罚普法专栏”。本专栏立足于国企行政业务部办理案件实务经验,旨在深度剖析并解答大家在治安处罚领域普遍关注的法律问题。

▸每日一问

故意损毁他人财物但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如何处罚?


华格律所治安处罚领域专职律师赵凡解读:

故意砸毁、损坏他人财物?

不够判刑也会被拘留罚款!

很多人存在认知误区:只有损毁财物金额大、情节严重,构成刑事犯罪才会被处罚,轻微损坏、小额损毁他人财物,最多只是赔钱,不会被追责。其实不然!故意损毁他人财物,即便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也属于治安违法行为,必将面临行政处罚。

首先明确刑事立案标准:一般故意损毁财物,金额达到5000元以上、或多次损毁、纠集多人损毁的,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刑事责任。

而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损毁行为,全部纳入治安管理处罚范畴,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惩戒。

具体处罚标准:

✅ 一般情节(单次小额损毁、首次违规、积极赔偿):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 情节较重(多次损毁、损毁贵重物品、拒不赔偿、造成恶劣影响、损毁公共/特殊财物):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华格律师实务建议:

需要注意:无论是砸毁车辆、门窗、家电,还是涂鸦损毁他人物品、破坏私人设施,只要是故意损坏他人合法财物,无论金额大小,都需承担责任。除了治安拘留、罚款外,行为人还必须全额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

一时冲动损毁他人财物,不仅要赔钱,还会留下违法记录,影响个人征信、政审、从业资格,得不偿失。

▸产品展示

华格律所治安处罚一站式法律服务产品

该产品基于李超律师团队十年行政法实务经验与知识沉淀,深度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相关配套规定和司法裁判观点,打磨出了从公安调查至程序终结的全流程法律指引与权益保障支持的法律服务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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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行政业务部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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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格律师事务所政府与国企法律服务部是由深耕于资源与规划领域十余年的合伙人律师李超牵头组建。中心常年专注于土地征收、安置补偿、行政强制等土地一级开发,国有建设用地与建设工程批后监管涉及的土地违法行为、出让合同纠纷、闲置土地处置、违建查处等土地二级开发,以及矿产等自然资源违法等自然资源领域的行政监管业务。部门核心成员曾先后代理陕西省、西安市首起行政滥诉案件,西安市首批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为为2018年西安秦岭北麓违建专项整治项目提供法律服务,代理入选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耕地保护典型行政案例首案。此外,还担任西咸新区某新城管委会住建局、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多家分局法律顾问多年。

华格动态 | 华格律师事务所正式发布“治安处罚一站式法律服务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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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赵   凡

审核 | 屈虎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