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先生、原女士和韩女士等人为了减少损失,找新的装修公司完成了后续装修。由于没有留存好当时装修现场的证据,维权过程非常艰难。至今,小李等人都不确定薛某的公司是否有装修资质。
华格律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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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规避装修合同“陷阱”
保存好证据
华格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莹珺律师接受记者采访,并就事件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分析。
梳理法院相关判例可以看到,装修合同中往往存在“工期不明确”“装修材料含糊其辞”“虚报建材损耗”“付款方式”等“陷阱”。
“消费者在选择装修公司时,一定要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李莹珺律师表示,装修过程中,消费者还要实时跟进施工进度,及时查验装修过程中完成的项目,通过书面验收单等方式进行确认,遇到不满意的地方要及时沟通,亦可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同时,要注意保管好装修期间产生的证据,如装修合同、微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支付凭证等,以便维权时举证。
-华格律师提醒-
· 为防装修公司拿钱“跑路”,当签订书面装修合同时,消费者要注意辨别合同签订的主体,要弄清楚是在和谁签合同。
· 遇到装修公司“跑路”,消费者可以到公安机关报警。
· 如果装修过程中发生纠纷,协商不成可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李莹珺律师,兰州大学法律硕士,现任华格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业务一部负责人、华格刑辩联合创始人,从事法律工作十余年。
李莹珺律师当前主要执业领域为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刑事合规及刑民交叉,长期办理西安及陕西地区刑事案件,重点关注经济犯罪、财产犯罪、网络犯罪及重大疑难刑事案件。
来源 | 西安日报
图片 | 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