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每一份权利都有法律守护
联络我们
让每一份权利都有法律守护

行业服务 |

 文章详情

月饼礼盒包装“撞脸”近似,品牌使用方和包装设计方均构成侵权!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m7-BJmQCj3_SjCDn_8ENyw | 作者:葛伟超 | 发布时间: 2026-04-23 | 662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其次,关于侵权认定。

本案侵权判定遵循“接触+实质性相似”原则。证据显示,被告安康某食品公司在涉案产品上市前,已通过商业磋商接触了上海某包装设计公司的作品设计方案,并将设计方案发给了西安某包装公司,指示其“参考”。

将被控侵权产品与权利作品进行比对,二者在整体视觉风格、中心对称构图、蓝(红)底金字的色彩体系、云朵(方形)Logo的造型与布局、装饰图形的构成逻辑及广告语文案等表达层面高度相似,已构成实质性相似。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因此,安康某食品公司未经许可,复制、发行并使用与权利人作品实质性相似包装的行为,侵犯了上海某包装设计公司的复制权、发行权等权利。供应商西安某包装公司根据安康某食品公司的要求生产侵权包装,双方构成共同侵权,应承担连带责任。

最后,关于责任承担。

安康某食品公司作为侵权产品的销售者,若主张合法来源抗辩,需举证证明其通过合法渠道、以合理价格取得产品,且主观上不知晓侵权事实。

本案中,被告不仅接触上海某包装公司的作品在先,且在诉讼前已收到权利人发出的侵权警告律师函,其主观状态难以认定为“不知道”,故其合法来源抗辩难以成立。

关于赔偿数额,在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精确计算时,法院可综合考虑作品类型、侵权行为性质、后果、主观过错程度以及权利人为制止侵权支付的合理开支等因素予以酌定。上海某包装设计公司提供的其与案外第三方签订的同类产品销售合同,可作为确定其损失或侵权人获利的重要参考。




04

典型意义 | TYPICAL SIGNIFICANCE

本案是一起因月饼礼盒包装设计引发的著作权侵权纠纷,对于当前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激励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具有积极的典型意义。

第一,本案明确了实用艺术品中可分离的艺术表达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标准。强调了包装设计作为美术作品受到保护,不仅在于其登记形式,更在于其是否具备独创性的艺术表达。这有助于引导企业重视产品外观、包装等视觉设计的创新与知识产权布局,提升产品附加值。

第二,本案诠释了“接触+实质性相似”的侵权判定规则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应用。通过详细比对整体风格、构图、色彩、核心图形等设计要素,清晰地论证了侵权成立的逻辑,为同类案件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比对方法和说理范式。

第三,紧扣“知识产权周”倡导的“保护创新、尊重智慧”主题,本案的妥善处理向社会传递了清晰信号:任何未经许可、擅自模仿或抄袭他人具有独创性设计成果的行为,都将面临法律风险。它警示市场经营者必须恪守诚信原则,尊重他人知识产权,通过自主创新或合法授权获取竞争优势,共同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和健康繁荣的创新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