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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处罚实务专栏 | 被警察叫去做笔录,必须去派出所吗?能不能换个地方?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UcMeAL0Vn8ME4BrA2J03-A | 作者:国企行政业务部 | 发布时间: 2026-07-22 | 384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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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处罚实务专栏 |

No.041

为精准对接治安管理处罚案件的法律服务需求,华格律师事务所政府法律服务中心特设立“治安管理处罚普法专栏”。本专栏立足于国企行政业务部办理案件实务经验,旨在深度剖析并解答大家在治安处罚领域普遍关注的法律问题。

▸每日一问

被警察叫去做笔录,必须去派出所吗?能不能换个地方?


华格律师回答

国企行政业务部-徐彦睿律师

不是必须到公安机关。

根据法律规定,询问被侵害人和证人,可以在现场、你的单位、住处,或者你提出的其他地点进行。只有"必要时",公安机关才会通知你到派出所提供证言。

这一规定的基础在于:被侵害人和证人不是违法嫌疑人,不能使用传唤方式强制其到指定地点。你的参与具有自愿性质,法律优先尊重你的意愿和便利。

所谓"必要时"通知到公安机关,通常是指案件涉及国家秘密、你在其他场所可能受到周围人员干扰、或你希望询问过程保密等特殊情形。除此之外,你有权要求在自己熟悉或主动选择的地点接受询问,这有助于减轻心理压力,也有利于询问工作的顺利开展。

华格律师实务建议:

1. 主动主张选择询问地点的权利

如果警察通知你到派出所做笔录,你可以先了解案件性质。若你是被侵害人或证人,而非违法嫌疑人,可以提出在自己单位、住处或其他你方便的地点接受询问。法律明确赋予了你这一选择权。

2. 要求对方出示证件,确认执法身份

无论在哪里接受询问,都可以要求警察出示人民警察证。特别是在公安机关以外的场所,出示证件是法定程序,未出示即构成程序瑕疵,你有权对此提出质疑。

3. 区分身份,明确权利边界

如果你是违法嫌疑人,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使用传唤措施,此时你应当配合到指定地点接受询问;

如果你是被侵害人或证人,则不能被传唤强制到案,你的配合具有自愿性,地点选择权归你所有。

4. 保留证据,依法维权

若公安机关违反规定强制要求你到派出所,或以不配合为由施加不当压力,可记录时间、地点、警号、对话内容等信息,事后向公安机关督察部门投诉,或提起行政复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规定:

人民警察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其所在单位、住处或者其提出的地点进行;必要时,也可以通知其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产品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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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产品基于李超律师团队十年行政法实务经验与知识沉淀,深度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相关配套规定和司法裁判观点,打磨出了从公安调查至程序终结的全流程法律指引与权益保障支持的法律服务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