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处罚实务专栏 | 被警察叫去做笔录,必须去派出所吗?能不能换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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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国企行政业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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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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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警察叫去做笔录,必须去派出所吗?能不能换个地方?不是必须到公安机关。根据法律规定,询问被侵害人和证人,可以在现场、你的单位、住处,或者你提出的其他地点进行。只有"必要时",公安机关才会通知你到派出所提供证言。
为精准对接治安管理处罚案件的法律服务需求,华格律师事务所政府法律服务中心特设立“治安管理处罚普法专栏”。本专栏立足于国企行政业务部办理案件实务经验,旨在深度剖析并解答大家在治安处罚领域普遍关注的法律问题。
被警察叫去做笔录,必须去派出所吗?能不能换个地方?
根据法律规定,询问被侵害人和证人,可以在现场、你的单位、住处,或者你提出的其他地点进行。只有"必要时",公安机关才会通知你到派出所提供证言。
这一规定的基础在于:被侵害人和证人不是违法嫌疑人,不能使用传唤方式强制其到指定地点。你的参与具有自愿性质,法律优先尊重你的意愿和便利。
所谓"必要时"通知到公安机关,通常是指案件涉及国家秘密、你在其他场所可能受到周围人员干扰、或你希望询问过程保密等特殊情形。除此之外,你有权要求在自己熟悉或主动选择的地点接受询问,这有助于减轻心理压力,也有利于询问工作的顺利开展。
如果警察通知你到派出所做笔录,你可以先了解案件性质。若你是被侵害人或证人,而非违法嫌疑人,可以提出在自己单位、住处或其他你方便的地点接受询问。法律明确赋予了你这一选择权。
无论在哪里接受询问,都可以要求警察出示人民警察证。特别是在公安机关以外的场所,出示证件是法定程序,未出示即构成程序瑕疵,你有权对此提出质疑。
如果你是违法嫌疑人,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使用传唤措施,此时你应当配合到指定地点接受询问;
如果你是被侵害人或证人,则不能被传唤强制到案,你的配合具有自愿性,地点选择权归你所有。
若公安机关违反规定强制要求你到派出所,或以不配合为由施加不当压力,可记录时间、地点、警号、对话内容等信息,事后向公安机关督察部门投诉,或提起行政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规定:
人民警察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其所在单位、住处或者其提出的地点进行;必要时,也可以通知其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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