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处罚实务专栏 | 违规出售、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公安机关如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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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国企行政业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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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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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出售、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公安机关如何查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25年修订)》第八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出售、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对于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此类行为,将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或者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为为2018年西安秦岭北麓违建专项整治项目提供法律服务,代理入选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耕地保护典型行政案例首案。此外,还担任西咸新区某新城管委会住建局、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多家分局法律顾问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