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处罚实务专栏 | 不文明养犬行为,新法规定的最高拘留天数和罚款金额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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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国企行政业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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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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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文明养犬行为,新法规定的最高拘留天数和罚款金额是多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25年修订)》第八十九条、第五十一条规定:“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出售、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使动物伤害他人,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第五十一条(殴打、故意伤害他人)处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华格律师事务所政府与国企法律服务部是由深耕于资源与规划领域十余年的合伙人律师李超牵头组建。中心常年专注于土地征收、安置补偿、行政强制等土地一级开发,国有建设用地与建设工程批后监管涉及的土地违法行为、出让合同纠纷、闲置土地处置、违建查处等土地二级开发,以及矿产等自然资源违法等自然资源领域的行政监管业务。部门核心成员曾先后代理陕西省、西安市首起行政滥诉案件,西安市首批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为为2018年西安秦岭北麓违建专项整治项目提供法律服务,代理入选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耕地保护典型行政案例首案。此外,还担任西咸新区某新城管委会住建局、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多家分局法律顾问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