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处罚实务专栏 | 拒不执行禁止家庭暴力告诫书,是否会被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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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国企行政业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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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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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执行禁止家庭暴力告诫书,是否会被治安处罚?很多人误以为,公安机关出具的禁止家庭暴力告诫书只是口头警告、形式文书,不当回事、拒不遵守也没关系。但2025年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加码惩戒力度,彻底打破这种侥幸心理,家暴告诫书具备实打实的法律约束力,拒不执行必将面临治安处罚!
为精准对接治安管理处罚案件的法律服务需求,华格律师事务所政府法律服务中心特设立“治安管理处罚普法专栏”。本专栏立足于国企行政业务部办理案件实务经验,旨在深度剖析并解答大家在治安处罚领域普遍关注的法律问题。
很多人误以为,公安机关出具的禁止家庭暴力告诫书只是口头警告、形式文书,不当回事、拒不遵守也没关系。但2025年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加码惩戒力度,彻底打破这种侥幸心理,家暴告诫书具备实打实的法律约束力,拒不执行必将面临治安处罚!
在日常家暴处置中,公安机关会对实施家暴的行为人出具正式告诫书,明确禁止其再次实施殴打、辱骂、恐吓、纠缠等家庭暴力行为,这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警示文书,绝非可有可无的通知。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拒不执行公安机关依据《反家庭暴力法》出具的禁止家庭暴力告诫书,属于明确的违法行为,处罚标准清晰可依:
情节较重情形: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这里的“情节较重”,包含告诫后再次施暴、多次违反告诫要求、持续纠缠骚扰受害人、威胁恐吓受害人等情形。同时法律明确规定,不得以告诫代替处罚,只要拒不执行、屡教不改,一律依法追责。
家暴从来不是家务事,拒不遵守法律禁令、肆意侵害他人人身安全,必然要付出法律代价。这份告诫书,是受害人的“安全护身符”,也是施暴者的“法律紧箍咒”,敬畏法律、停止施暴,才是唯一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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