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进一步提升矫正对象学法、懂法、守法意识,预防、减少重新犯罪。6月17日,上林司法所联合华格律所,华格律所党员律师李莹珺、党员范团团于上林街办会议室宣讲“酒驾醉驾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相关法律知识的主题讲座,20余名社区矫正人员参加了讲座。
为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进一步提升矫正对象学法、懂法、守法意识,预防、减少重新犯罪。6月17日,上林司法所联合华格律所,华格律所党员律师李莹珺、党员范团团于上林街办会议室宣讲“酒驾醉驾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相关法律知识的主题讲座,20余名社区矫正人员参加了讲座。

律师讲座环节中,党员律师李莹珺详细首先讲解了酒驾醉驾的定罪标准、最新饮酒醉酒驾车处罚标准,通过“蔡某某犯危险驾驶罪”案例讲解,让大家深刻地了解到饮酒醉酒驾车的严重后果。讲座中李律师通过“李某某犯危险驾驶罪”一案,为大家普及了哪些情况下成立危险驾驶罪共犯,警惕大家不要劝人饮酒,不能随意将车辆借给饮酒醉酒的人驾驶。

同时,讲座中详细讲解了《刑法》中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相关规定,并且通过“沈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小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两个案例的深入讲解,让大家明白了在相关违法平台上购买个人信息以及通过赠送小礼品套取他人信息从事违法活动的,都属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李律师在讲座中提醒大家:在生活中,免费送礼品的活动并不少见,但看似“免费”活动当中,往往暗藏着“昂贵”的陷阱,切莫为贪小便宜,向陌生人提供身份证、微信等个人信息,这些信息一旦被用于非法活动,将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甚至法律风险。

此次讲座受到了上林社区矫正人员的欢迎和好评,大家认真听讲,并针对遇到的问题与李律师进行现场提问与交流。华格律所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通过开展常见法律知识宣讲,增强了社区矫正人员对饮酒醉酒危险驾驶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相关法律知识的认识,也为促进他们顺利回归社会、融入社会,成为守法公民打下了坚实基础。
小格格普法小课堂:
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最新饮酒驾车处罚标准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最新醉酒驾车处罚标准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危险驾驶罪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在哪些情况下,成立危险驾驶罪共犯呢?
一是在饮酒过程中,行为人明知驾驶员必须驾车出行,仍极力劝酒或胁迫、刺激其饮酒,且饮酒后不给其找代驾的行为。
二是行为人明知驾驶员饮酒,教唆、胁迫或命令驾驶员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
三是车辆所有人明知借车人已经醉酒且要求驾驶机动车时,仍将车辆出借给借用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