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
日前,由知名动作演员谢苗主演的《东北警察故事3》在影院上映。
该影片主要展现了东北刑警李红旗与贩卖人口黑恶势力激烈对抗的故事,整体上节奏流畅紧凑、氛围轻松诙谐、人物刻画到位、打戏凌厉干脆,这样一部诚意满满地作品赢得了许多观众的喜爱。 本文将围绕国家工作人员(人民警察)执行公务的合法性基础、法律边界与职业保障,从现行法律角度进行简要梳理。 / HUAGE / 01 / HUAGE / 执行公务的合法性基础 人民警察的权力来自法律的明确授予。 电影中,主角对犯罪分子进行追捕、盘查、采取强制措施,其法律基础主要来源于《警察法》。 -《警察法》- 《警察法》第二条规定:“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该条文明确了警察的法定职责。 *电影中,主角打击黑恶势力的行为,本质上是在履行“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的职责。 -《警察法》- 《警察法》第十九条规定:“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时间,遇有其职责范围内的紧急情况,应当履行职责。” *电影中,李红旗在休假期间,介入面对正在发生的严重犯罪,符合法律规定。 -《警察法》- 《警察法》第十二条规定:“为侦查犯罪活动的需要,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可以依法执行拘留、搜查、逮捕或者其他强制措施。” *电影中,主角进入犯罪窝点进行搜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拘留、逮捕,正是行使刑事强制措施的体现。 / HUAGE / 02 / HUAGE / 执行公务的法律边界 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强调“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意味着即使是在打击犯罪这种高压情境下,人民警察的行为也必须遵守法律界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电影中,面对歹徒持械攻击、开枪拒捕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时,主角警察的反击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即便造成伤亡,也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 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九条规定:“人民警察判明有下列暴力犯罪行为的紧急情形之一,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武器:……(六)实施凶杀、劫持人质等暴力行为,危及公民生命安全的;(十)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暴力袭击人民警察,危及人民警察生命安全的;……” 电影中,主角虽然“能打”,但针对的都是穷凶极恶抗拒抓捕的歹徒。影片的最后,主角在秦姐暴力抗拒袭击警察的情况下开枪。以上均符合法律对执法边界的设定。 -《警察法》- 《警察法》第四条规定:“人民警察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活动准则。” 《刑事诉讼法》等还规定了,人民警察在进行盘问、检查时,应当出示证件;在采取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时,必须出具相应法律文书…… 以上明确了警察执行公务必须遵守法定程序。 影片中,警察孙彪的谨慎,恰恰体现了现代警务人员对程序正义的追求——既要打击犯罪,也要确保每一次挥拳都经得起法律的推敲。 / HUAGE / 03 / HUAGE / 执行公务的职业保障 人民警察在依法履职时,其人格尊严和人身安全受到法律保护。电影中,犯罪分子在警察执行公务时暴力抗拒、袭警的行为,在法律上属于从重处罚的情节。 -《警察法》- 《警察法》第五条规定:“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 该条看似简短,却是整个警察执法保障体系的总纲。它意味着任何阻碍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追究。 -《刑法》-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电影中,歹徒对主角拳脚相加、持械攻击,不仅有可能构成妨害公务罪,还可能构成袭警罪。 -《警察法》- 《警察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人民警察因公致残的,与因公致残的现役军人享受国家同样的抚恤和优待。人民警察因公牺牲或者病故的,其家属与因公牺牲或者病故的现役军人家属享受国家同样的抚恤和优待。” 该条文为因公致残、病故或牺牲的人民警察及其家属提供了制度保障。 在《东北警察故事3》里,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一条执法逻辑链:法律授权警察打击犯罪、在遇到致命暴力时可进行反击,法律约束警察在执法时需遵循法定程序、不得滥用权力,法律严惩阻碍执法、袭击警察的行为,法律保障警察的人身安全与尊严。 这种“授予-限制-保障”的闭环,正是现代法治社会中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基本逻辑。而电影中,主角李红旗之所以为大家推崇,不只是因为他身手好,更是因为他站在法律这一边。 *以上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律所正式观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