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当员工出现规章制度中的“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行为时,及时以谈话、调查、拍照等合法形式,取得相关证据材料。
第四,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要符合法定要件。公司如果设有工会,首先要将解约理由和决定通知工会,然后向劳动者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按照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及时为员工办理社保、档案转移手续。
附:法条链接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阅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就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十二条 建立了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但未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事先通知工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起诉前用人单位已经补正有关程序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