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家庭结构、婚姻观念的转变,家事纠纷类型呈多元化,陕西省高院推动“四令一书”举措的落地实施对妥善处理人民群众切实存在的问题,为更好维护妇女儿童及老年人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婚姻家事纠纷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从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可以看出,明确家庭暴力的行为主体不仅存在于家庭成员之间,还扩展到恋爱、交友、终止恋爱关系后及离婚后等行为主体之间。

03
家庭教育指导令
家庭教育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对其实施的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
家庭教育指导令是人民法院依据《家庭教育促进法》发出的法律文书。

- 华格律师分析 -
在特定情形下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拒不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或者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后仍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人民法院可以以决定书的形式制发家庭教育指导令,依法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04
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
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指的是离婚诉讼期间,夫妻一方申请查询登记在对方名下财产状况且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人民法院出具的责令另一方在指定期限内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文书。
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六十七条对此有明确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试行)》第四十四条:“对于涉及财产分割问题的离婚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在向当事人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时,应当同时送达《家事案件当事人财产申报表》。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填写《家事案件当事人财产申报表》,全面、准确地申报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有关状况。”

05
离婚证明书
离婚证明书是指人民法院开具的旨在证明离婚案件当事人婚姻关系解除及其解除时间的证明。
离婚证明书的内容一般记载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生效法律文书案号、离婚生效的时间等,并加盖法院公章,与民政部门颁发的离婚证有同等法律效力。

- 华格律师总结 -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家庭结构、婚姻观念的转变,家事纠纷类型呈多元化,陕西省高院推动“四令一书”举措的落地实施对妥善处理人民群众切实存在的问题,为更好维护妇女儿童及老年人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婚姻家事纠纷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