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真相大白之前,
我们仍需保持理性和客观的态度,
不传谣、不信谣。
近日,网络上热议的一则消息引发了广泛关注:某网红暗示与“国民老公”有了孩子。这一消息不仅让娱乐圈炸开了锅,也引发了法律界人士的思考。
今天,我们就从法律角度来探讨一下,如果这一传闻属实,这个孩子则属于法律意义上的“非婚生子女”,那么非婚生子女的权益应该如何保护?
对于非婚生子女的概念,《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并未予以明确规定,按照通常理解,非婚生子女是“婚生子女”的对称,俗称私生子女。是指没有合法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
现实生活中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①未婚男女所生的子女;
②已婚男女与第三人所生子女;
③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所生子女。
02.非婚生子女法律地位
当下随着人们婚姻观、生育观的变化,非婚生子女情况日益增多,对于非婚生子女权益保护问题,应当予以重视。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该条将婚姻法原本规定的“任何人”修改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进一步明确了不得危害或者歧视的主体范围。
父母是基于亲子关系对子女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因此不论是婚生子女抑或是非婚生子女,父母都应履行相应的义务。
法律对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采取同等保护原则。虽然法律对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一视同仁,但这绝不意味着法律鼓励、提倡未婚先育。
司法实践中,非婚生子女往往缺少家庭关爱,甚至在年幼时便面临亲子关系确认、抚养纠纷等现实问题,不利于其个人成长和社会稳定。
03.非婚生子女在抚养方面的权利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1071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首先体现在抚养权方面,父母对于子女具有同样的抚养义务;其次《民法典》也规定了子女配偶和父母是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这体现了非婚生子女在继承方面和婚生子女是同等地位。
子女的义务也是相同的,赡养义务不因为父母的婚姻改变而终止。
所以按照《民法典》规定,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具有同等法律地位,他们在社会生活和家庭关系中是平等的,权利也一样。
04.非婚生子女在继承方面的权利
《民法典·继承编》第1127规定,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根据上述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都是独立的继承主体,对于父母的遗产享有同等的继承权。但是,如果父母立有遗嘱,则应根据实际情况,尊重立遗嘱人对遗产的安排。
05.非婚生子女亲子关系的确认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三条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
一般而言,要启动亲子鉴定程序,首先要有一方当事人申请,并取得另一方当事人的同意才可以进行。
因亲子鉴定既涉及人与人之间的亲情和伦理,也涉及到公民合法的人身权利问题,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前提下,须以当事人自愿为原则,不能采用强制的方式进行亲子鉴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九条“父或者母以及成年子女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一方当事人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了必要的证据证明,如其与另一方有亲密关系的证明、载有另一方身份资料登记信息的《医学出生证明》等证据,而另一方当事人没有相反证据反驳对方主张,既否认亲子关系,又拒绝配合进行亲子鉴定,法院可以认定提出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华格律师说法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点,无论双方是什么身份,孩子的出生都涉及父母双方的法律责任。
在我国,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这是法律规定的,不容推卸。
法律对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一视同仁,但并不意味着法律鼓励、提倡未婚生育。
司法实践中,许多案例反映出大多非婚生子女缺乏温暖和谐的成长环境,非婚生子女会面临亲子关系确认、抚养、探望等纠纷,部分非婚生子女在继承权的实现中也存在现实障碍。
此外,对于非婚生子女在户口登记方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中规定:
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因此,我们也要提醒大家,除非做好万全的准备或有特殊情况,否则尽量不要选择未婚生育。
从法律角度来看,“国民老公”需要认真对待这一传闻,如果确有其事,就应当依法承担起作为父亲的责任。同时,他也应该积极与某网红沟通,共同为孩子的未来做出妥善安排。
当然,以上都是基于传闻属实的假设。在真相大白之前,我们仍需保持理性和客观的态度,不传谣、不信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