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进一步提升矫正对象学法、懂法、守法意识,预防、减少重新犯罪。6月17日,上林司法所联合华格律所,华格律所党员律师李莹珺、党员范团团于上林街办会议室宣讲“酒驾醉驾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相关法律知识的主题讲座,20余名社区矫正人员参加了讲座。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在哪些情况下,成立危险驾驶罪共犯呢?
一是在饮酒过程中,行为人明知驾驶员必须驾车出行,仍极力劝酒或胁迫、刺激其饮酒,且饮酒后不给其找代驾的行为。
二是行为人明知驾驶员饮酒,教唆、胁迫或命令驾驶员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
三是车辆所有人明知借车人已经醉酒且要求驾驶机动车时,仍将车辆出借给借用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