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每一份权利都有法律守护
联络我们
让每一份权利都有法律守护

行业服务 |

 文章详情

下班早退途遇车祸算工伤?法院判决背后的法理与人情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JD_i2zJ4WmrTd7p2L-ZTPA | 作者:成一铭 | 发布时间: 2025-08-21 | 688 次浏览 | 分享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明确规定:认定“上下班途中”应考虑“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

这里的“合理时间”,并不仅指公司规定的、分秒不差的上下班时间,而是一个具有弹性的、符合常理的时间段。

图片

提前7分钟,属于微小且合理的弹性范围,且在卢某长达半年的工作中,其下班时间始终保持在17:50-18:00的区间内,公司也未就该行为提出任何警告处罚。

因此,该7分钟不足以改变其“下班途中”的本质。

延伸探讨

HUAGELAWYER

若经公司警告或处罚后,员工仍然提前7分钟早退,此时在回家途中遇车祸身亡,还能否被认定为工伤?

违反劳动纪律 ≠ 否定工伤认定、“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早退)”和“是否构成工伤”是两个独立的法律问题。

· 早退:属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内部管理关系。员工早退,公司可以依据规章制度对其进行内部处理,如批评教育、扣发奖金等。

· 工伤认定:属于社会保险行政关系,其核心在于判断伤害是否发生在“因工外出”或“上下班”这个与工作密切相关的场景中。

工伤保险的立法本意是“保障权益”而非“惩罚过错”,《工伤保险条例》的第一条就开宗明义:“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制定本条例。”其立法精神自始就倾向于保护劳动者权益。

如果仅仅因为几分钟的提前就认定不属于工伤,无疑是将用人单位的内部管理责任与社会保险的保障责任混为一谈,过于严苛,也违背了工伤保险的设立初衷。

图片

法律的智慧在于,不能因为员工有轻微的违纪行为,就剥夺其享受工伤保险这一基本社会保障的权利。

工伤认定的根本目的是保障劳动者在工作相关活动中受到伤害后能得到及时救济,而不是惩罚劳动者的微小过错(虽然如此,但还是建议大家在平常上下班时不要迟到早退哦)。

*以上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律所正式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