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年初一,本是万家团圆、致敬守护者的温情时刻。重庆江津滨江路一则“致敬逆行消防员,守护万家灯火平安”的视频,传递着烟火人间的暖意,却被一条恶意留言打破平静——

网民谢某在评论区随口写下“死了十多个”,看似简单的一句话,不仅引发公众恐慌,更让自己陷入了法律的漩涡。
经江津区相关部门核实,网传画面实为春节期间滨江路贾坝坨附近因燃放烟花引燃杂草的火情,相关部门迅速处置,火势未蔓延,无任何人员伤亡,2026年春节期间江津区也未发生因火灾导致人员死亡的事件,谢某所述纯属虚构。目前,江津警方已对谢某依法查处,不实信息已被删除。

这场“用键盘制造悲剧”的闹剧,再次为我们敲响了网络言论的法律警钟。

很多网友疑惑
不过是评论区一句随口之言
至于被查处吗?
今天,律师就结合这起案例
跟大家好好聊聊——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造谣、传谣从来都不是“小事”
每一句不负责任的言论
都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一、案例分析:一句谣言,为何会被依法查处?
谢某的行为,看似是“随口吐槽”,实则属于典型的编造、散布虚假信息,具体来看,这几个关键点决定了其行为的违法性:
1. 主观上有过错
谢某在未核实任何信息、无任何事实依据的情况下,故意编造“火灾致十多人死亡”的虚假信息,并非因信息鉴别能力不足而轻信传言,主观上具有明显的故意。
2. 行为具有危害性
消防员是守护公共安全的逆行者,春节期间的消防救援更是牵动公众心弦。谢某的虚假留言,不仅误导公众认知,引发不必要的恐慌,更伤害了消防员及其家属的情感,扰乱了正常的网络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
3.该留言引发公众关注,形成不良舆情,亦涉嫌违反以下法律法规: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网络安全法》第十二条
“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
(3)《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律师普法:网络造谣,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结合谢某案例及相关法律规定,网络造谣并非“零成本”,根据造谣内容、传播范围、危害后果的不同,需承担的责任分为三个层级,从轻到重依次是: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1.民事责任: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弥补侵权损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若编造、散布虚假信息,损害他人(如本案中的消防员、相关部门)名誉,或给他人造成不良影响,需依法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民事责任;若造成他人经济损失,还需承担赔偿责任。
虽然此次事件中,谣言针对的是“无特定主体”的公共事件,但如果谣言侵犯了特定个人的名誉权,或者导致相关单位(如视频中的消防部门)社会评价降低,造谣者还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2.行政责任:拘留、罚款,付出直接违法代价
这是网络造谣最常见、最易触及的法律责任,也是谢某目前大概率面临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第(一)项明确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本案中,谢某编造的“火灾致十多人死亡”属于谎报警情类虚假信息,扰乱了公共秩序,警方可依据该条款对其处以拘留、罚款的行政处罚,这也给所有网民敲响警钟:评论区不是“法外之地”,随口造谣亦会被追责。
3.刑事责任:从“行政拘留”到“牢狱之灾”的升级
(1)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1条之一: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2)诽谤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6条:若虚假信息针对特定个人,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诽谤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3)寻衅滋事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3条:利用信息网络编造、散布虚假信息,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三、律师提醒:网络发言“三不”原则
1. 不编造
☒对未经证实的信息,绝不添油加醋
☒不编造具体数字(如伤亡人数、财产损失)
☒不伪造“现场目击”“内部消息”等身份
2. 不传播
☒看到惊悚信息先核实,不随手转发
☒警惕“有图有真相”——图片可能是旧闻嫁接
☒警惕“听说”、“据说”——往往是谣言的开端
3. 不越界
☒尊重英雄烈士,法律红线不容触碰
《英雄烈士保护法》明确: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受法律保护,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四、遭遇网络谣言怎么办?
1.如果您是受害者
☑及时截图保存证据(内容、账号、传播范围)
☑向平台投诉要求删除
☑向公安机关报案
*造成损害的,可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2.如果您是旁观者
☑不信谣、不传谣
☑积极向平台举报
☑关注官方权威发布
华格律师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键盘不是法外之器。全媒体时代,热点事件是流量的“密码”,但绝不能靠凭空杜撰、夸大其词来触碰法律底线,谣言止于智者,更止于法治。
无论是评论区留言、朋友圈转发,还是短视频发布,都请三思而后行,别让一句“随口之言”,成为自己违法的“导火索”。毕竟,指尖有轻重,言语有边界。
如果发现网络造谣行为,可通过平台举报通道或拨打110、12377(网络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举报,共同守护我们的网络家园。
*以上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律所正式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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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孟双双
审核 | 郝震宇
图片 | 孟双双、摄图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