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每一份权利都有法律守护
联络我们
让每一份权利都有法律守护

行业服务 |

 文章详情

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
来源:华格律所 | 作者:华格律所 | 发布时间: 2021-09-06 | 1577 次浏览 | 分享到:

  


      首先我们先说明一下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年龄,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十四至十八,应从轻)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十六以下不能罚的,必要时,可由政府收容教养)

  这里简单总结,只要满十六周岁的,对全部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只对八类重大犯罪承担刑事责任,不满十四周岁的,不承担刑事责任。

  此外,《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一条将原来《刑法》当中刑事责任年龄做了微调,对于低龄犯重罪的情况作出了规定。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二、这里对于治安处罚责任年龄也做一个总结。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九条 已满14岁不满18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处罚;不满14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免予处罚,但是可以予以训诫,并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这里简单总结,低于十四周岁即便违反治安管理,是免于处罚的,已满十四不满十八周岁,从轻处罚。这里说一个司法实践问题,公安机关往往针对于十四到十八周岁之间的未年成人也是不做具体的行政拘留的,但是会将该情况写入档案,日后会影响到孩子当兵政审。所以即便存在从轻处罚的条件,还是奉劝广大父母,做好教育,约束自己孩子的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