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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处罚实务专栏 | 遇上言语挑衅别冲动!还手≠正当防卫,吃亏的是自己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1cogGkngOKPXSa2dF-Dr4g | 作者:国企行政业务部 | 发布时间: 2026-06-17 | 248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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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处罚实务专栏 |

No.006

为精准对接治安管理处罚案件的法律服务需求,华格律师事务所政府法律服务中心特设立“治安管理处罚普法专栏”。本专栏立足于国企行政业务部办理案件实务经验,旨在深度剖析并解答大家在治安处罚领域普遍关注的法律问题。

▸每日一问

别人只是出言挑衅我,但没动手,我一怒之下打了他,能算正当防卫吗?


华格律师回答

国企行政业务部-屈虎虎律师

面对单纯的言语挑衅还手打人,一般不构成正当防卫。

区分正当防卫与互殴的边界在于:无过错一方在冲突中保持克制、仅在遭受攻击时采取适度的回击,不同于双方均有主动攻击故意的互殴。

言语挑衅本身尚未形成“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提前还手打人缺乏防卫的前提条件。但如果言语挑衅伴随有即将实施暴力攻击的紧迫危险(如对方已持械逼近且言语威胁),则可能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

律师郑重提醒:

建议在面对言语挑衅时保持克制,优先选择报警、离开现场等方式处理矛盾,避免将口角纠纷升级为肢体冲突。

在治安案件处理中,因口角争执引发的互殴往往双方均需担责。若确因对方言语挑衅引发肢体冲突,应向公安机关详细陈述挑衅的具体内容及严重程度,争取作为从轻、减轻处罚的考量因素。

▸产品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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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产品基于李超律师团队十年行政法实务经验与知识沉淀,深度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相关配套规定和司法裁判观点,打磨出了从公安调查至程序终结的全流程法律指引与权益保障支持的法律服务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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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行政业务部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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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格律师事务所政府与国企法律服务部是由深耕于资源与规划领域十余年的合伙人律师李超牵头组建。中心常年专注于土地征收、安置补偿、行政强制等土地一级开发,国有建设用地与建设工程批后监管涉及的土地违法行为、出让合同纠纷、闲置土地处置、违建查处等土地二级开发,以及矿产等自然资源违法等自然资源领域的行政监管业务。部门核心成员曾先后代理陕西省、西安市首起行政滥诉案件,西安市首批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为为2018年西安秦岭北麓违建专项整治项目提供法律服务,代理入选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耕地保护典型行政案例首案。此外,还担任西咸新区某新城管委会住建局、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多家分局法律顾问多年。

华格动态 | 华格律师事务所正式发布“治安处罚一站式法律服务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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