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治安处罚实务专栏 | No.047 为精准对接治安管理处罚案件的法律服务需求,华格律师事务所政府法律服务中心特设立“治安管理处罚普法专栏”。本专栏立足于国企行政业务部办理案件实务经验,旨在深度剖析并解答大家在治安处罚领域普遍关注的法律问题。 ▸每日一问 派出所要罚你,哪些案子必须"领导开会+专人审核"? 华格律师回答 国企行政业务部-徐彦睿律师 你因为一起复杂的治安纠纷面临处罚,心里没底:这个处罚决定是某个警察一拍脑袋定的,还是经过了正规程序?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给出了明确答案——集体讨论和法制审核是硬性要求,但只针对特定类型的案件。 换句话说,不是所有治安处罚都要"兴师动众",但遇到以下两类情形,公安机关必须启动"双重把关": 第一类,集体讨论决定。 如果案件属于"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不能由某个领导个人说了算,而必须由公安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这里的"情节复杂"通常指事实难以查清、法律适用存在争议、多种违法行为交织等;"重大违法行为"则包括社会影响较大、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涉及公共安全等情形。 第二类,法制审核。 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有三类案件必须经过专门的法制审核人员把关:一是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二是直接关系当事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且已经过听证程序的;三是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处罚决定。 从"一人拍板"到"集体讨论+法制审核",新法的用意很明确:越是影响重大的案件,越要防止权力任性,越要让程序来"踩刹车"。 华格律师实务建议: 1. 先判断你的案子是否"够格" 如果你面临的处罚涉及较大社会影响、多方利益纠葛、法律适用争议,或者已经经历了听证程序,那么你的案子很可能属于法定应当集体讨论和法制审核的范围。你可以据此对处罚决定的程序合法性提出更高要求。 2. 主动询问程序履行情况 在收到处罚决定前或收到后,你可以向公安机关询问:本案是否经过了负责人集体讨论?是否经过了法制审核?要求对方说明理由。公安机关有义务保障你的知情权。 3. 未履行程序可主张违法 如果你的案件明显属于"情节复杂"或"重大违法行为",但公安机关未进行集体讨论;或者属于应当法制审核的三种情形之一,却未经审核直接作出决定,这属于重大程序违法。你可以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中以此为由,主张撤销或确认处罚决定违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四款规定: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公安机关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该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之前,应当由从事治安管理处罚决定法制审核的人员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一)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 (二)直接关系当事人或者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的; (三)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 同时,该条还规定,公安机关中初次从事治安管理处罚决定法制审核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产品展示 华格律所治安处罚一站式法律服务产品 该产品基于李超律师团队十年行政法实务经验与知识沉淀,深度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相关配套规定和司法裁判观点,打磨出了从公安调查至程序终结的全流程法律指引与权益保障支持的法律服务产品。 依托AI智能体,精准把握程序节点,提供7×24小时实时咨询解答,为当事人依法行使和维护陈述申辩、听证、救济等权利提供高效、普惠的法律服务。 针对复杂案件处理需要或委托律师代理的需要,由专业律师接受委托深度参与,提供省心省力的专业维权服务,包括治安处罚专项咨询、治安调解代理服务、听证代理服务、争议解决指导服务及争议解决代理服务等。 国企行政业务部简介 华格律师事务所政府与国企法律服务部是由深耕于资源与规划领域十余年的合伙人律师李超牵头组建。中心常年专注于土地征收、安置补偿、行政强制等土地一级开发,国有建设用地与建设工程批后监管涉及的土地违法行为、出让合同纠纷、闲置土地处置、违建查处等土地二级开发,以及矿产等自然资源违法等自然资源领域的行政监管业务。部门核心成员曾先后代理陕西省、西安市首起行政滥诉案件,西安市首批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为为2018年西安秦岭北麓违建专项整治项目提供法律服务,代理入选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耕地保护典型行政案例首案。此外,还担任西咸新区某新城管委会住建局、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多家分局法律顾问多年。 ▸更多服务产品详情点击文章了解◂ - E N D - 作者 | 徐彦睿 审核 | 屈虎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