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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处罚实务专栏 | 拒不执行禁止家庭暴力告诫书,是否会被治安处罚?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eK8gN1sWZavq8GU7H_xzGA | 作者:国企行政业务部 | 发布时间: 2026-09-09 | 250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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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处罚实务专栏 |

No.090

为精准对接治安管理处罚案件的法律服务需求,华格律师事务所政府法律服务中心特设立“治安管理处罚普法专栏”。本专栏立足于国企行政业务部办理案件实务经验,旨在深度剖析并解答大家在治安处罚领域普遍关注的法律问题。

▸每日一问

拒不执行禁止家庭暴力告诫书,是否会被治安处罚?


华格律所治安处罚领域专职律师赵凡解读:

家暴告诫书不是一纸空文!

拒不执行,直接治安处罚。

很多人误以为,公安机关出具的禁止家庭暴力告诫书只是口头警告、形式文书,不当回事、拒不遵守也没关系。但2025年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加码惩戒力度,彻底打破这种侥幸心理,家暴告诫书具备实打实的法律约束力,拒不执行必将面临治安处罚!

在日常家暴处置中,公安机关会对实施家暴的行为人出具正式告诫书,明确禁止其再次实施殴打、辱骂、恐吓、纠缠等家庭暴力行为,这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警示文书,绝非可有可无的通知。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拒不执行公安机关依据《反家庭暴力法》出具的禁止家庭暴力告诫书,属于明确的违法行为,处罚标准清晰可依:

一般情形:处警告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情形: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这里的“情节较重”,包含告诫后再次施暴、多次违反告诫要求、持续纠缠骚扰受害人、威胁恐吓受害人等情形。同时法律明确规定,不得以告诫代替处罚,只要拒不执行、屡教不改,一律依法追责。

华格律师建议:

家暴从来不是家务事,拒不遵守法律禁令、肆意侵害他人人身安全,必然要付出法律代价。这份告诫书,是受害人的“安全护身符”,也是施暴者的“法律紧箍咒”,敬畏法律、停止施暴,才是唯一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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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产品基于李超律师团队十年行政法实务经验与知识沉淀,深度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相关配套规定和司法裁判观点,打磨出了从公安调查至程序终结的全流程法律指引与权益保障支持的法律服务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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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行政业务部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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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格律师事务所政府与国企法律服务部是由深耕于资源与规划领域十余年的合伙人律师李超牵头组建。中心常年专注于土地征收、安置补偿、行政强制等土地一级开发,国有建设用地与建设工程批后监管涉及的土地违法行为、出让合同纠纷、闲置土地处置、违建查处等土地二级开发,以及矿产等自然资源违法等自然资源领域的行政监管业务。部门核心成员曾先后代理陕西省、西安市首起行政滥诉案件,西安市首批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为为2018年西安秦岭北麓违建专项整治项目提供法律服务,代理入选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耕地保护典型行政案例首案。此外,还担任西咸新区某新城管委会住建局、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多家分局法律顾问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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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赵   凡

审核 | 屈虎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