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格律师办案手记 | 一根缺失的烟道,何以成为二审推翻700万合同的“核弹”?看华格律师如何逆风翻盘!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SXHzkJ8QUqlabFEPwRP2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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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汶嘉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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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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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份委托,都是沉甸甸的托付与期待。每一次“逆风翻盘”的背后,是无数个日夜对细节的苛求、对法律的钻研、对正义的执着求索。作为华格律师,我们始终坚信: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未来,我们将继续以专业和坚守,为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力以赴
一场看似败局已定的一审
最终,如何在二审实现惊天逆转?
当事人王某、李某为购房者,二人购买了位于西安市A区的底商房屋一套用于经营中餐炒菜类店铺,房屋价值约700万元,购买时销售顾问小甲向其承诺该房屋可以用于餐饮,并拥有独立烟道,后交房时,其二人验收后发现该房屋并无独立烟道,无法满足制作餐饮的需求,遂向开发商要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退还购房款,但遭到开发商拒绝,因此提起诉讼。
一审中,法院认为该房屋仍可用于餐饮经营,驳回原告王某、李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面对一审败诉的巨大压力,王某、李某二人找到我所要求代理二审。逆风翻盘,谈何容易?这不仅是对证据的极致挖掘,更是对法律精准适用的深度考验。
此案争议焦点: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否应予以解除?
经过对案件的梳理,民商六部赵海艳律师、汶嘉乐实习律师找到了本案两点突破点:
1、房屋销售顾问小甲是否为开发商员工?是否承诺涉案房屋可以用于中餐餐饮?
2、涉案房屋是否有独立的烟道?如没有,是否可以进行改造?
第一次开庭,案件便聚焦于小甲身份认定方面,小甲作为开发商的销售人员,一直与王某、李某二人沟通购房事宜,其口头向二人表示可以用做中餐餐饮。
但正是因为其是口头表示,致使本案搜集该组证据时的难度陡然上升。
法官在审理本案时亦对小甲身份的认定存在疑问。因开放商自始至终并不承认小甲为其工作人员,致使本案陷入僵局。
炎炎夏日,当事人与我们并肩作战,多方奔走,锁定小甲行踪,依法录制关键视频。
深挖电话录音、微信记录、朋友圈宣传、房源确认单...
① 代理人、王、李二人与小甲的电话录音
② 小甲关于案涉房屋朋友圈的宣传图片
③ 录制与小甲相关的真人视频
④ 微信聊天记录
⑤ 房源确认单
通过以上证据证明小甲为开发商公司的销售人员,其发表的言论可视为开发商的言论,且在通话录音中,小甲明确表示该房屋可以用做餐饮,因此对开发商具有约束力。
☑ 其关于“可用于餐饮、有独立烟道”的承诺,代表开发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