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格律师办案手记 | 证据锁链下的胜利:从“无法知情”到“当场获偿”的办案纪实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S9j9ghCL_f7Zjlls1ra73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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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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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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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的顺利解决,是华格律所践行“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要求的生动写照。面对长达六年的维权僵局,律师团队凭借科学的诉讼策略与扎实的证据工作精准拆解困局,通过主动调取关键证据、庭审果断施压,最终以调解方式实现了当事人权益的高效兑现。
近日,由华格律师事务所民商四部首席律师王鹏和实习律师宋一慧办理的一起土地征收补偿收益分配纠纷案件,在庭审结束后一周内顺利调解结案,为委托人当场争取到30余万元的补偿款项,律师工作和办案效果获得了委托人高度认可。
案件委托人(原告)是西安市曲江新区某村集体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2019年该村土地征收时,原告与被告达成地上附着物收益分配协议。
双方约定:原告将地上附着物补偿权转让给被告,配合被告向相关部门提交补偿款申请手续,被告一次性向原告支付31万元,其后相关部门发放的补偿款均由被告领取,无论多少与原告无关。
但是该协议签订后,被告并未按约支付31万元转让款。
此后长达六年多时间内,原告多次联系被告,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搪塞。原告多次前往相关部门了解补偿款发放情况,但因为当初是以被告作为申请人提交的手续,原告无法获知准确信息,至此陷入胶着状态。
针对案件情况,团队律师与当事人进行多次沟通,制定了多管齐下、以诉促调的策略。
团队律师指导当事人通过电话录音的方式,对双方签订协议的背景,以及签订协议后五年内多次联系被告主张权利的过程进行确认。
第一方面是在立案时作为证据,使得顺利将被告夫妻二人列为共同被告;第二方面是针对被告可能提出的诉讼时效抗辩,提前进行了证据固定。
立案后律师和委托人先后前往管委会、街道办等部门提前了解了案涉土地补偿协议签订和征收款发放的具体情况,以及资料保管部门。
随后向法院申请了律师调查令,从而快速、准确调取了被告签订的地上附着物补偿协议,以及补偿款领取资料。
经过调取证据发现,被告已经在2021年领取了案涉土地的地上附着物补偿款72万余元。
在案件开庭过程中,被告仍以各种理由试图逃避义务,但当法庭展示调查取得证据后,被告对已经领取补偿款事实再无法否认。
同时律师在核对后发现,被告提交的补偿款申请资料中,提供的一份证明书上的原告签名并非原告本人所签。
在庭审结束后,律师当场向被告进行告知,对其涉嫌伪造证明的法律后果进行说明。
案件开庭后,律师和办案法官与当事人进行了多次沟通,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方案。被告在调解当日一次性将所欠31万元本金和部分损失支付给原告,从而实现真正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