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学生和家长因学生人身伤害事故把学校告上法庭的事件层出不穷,为了加强防范这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学校除了加强事故预防工作外,还应了解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处理步骤。尽量减小学生和学校的伤害。
步骤5:如果调解不成,则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如果协商或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向侵权行为所在地或被告所在地的基层法院提出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要了解以下几个问题:
1、代理人与代理费用
如果当事人对法律事务不熟悉,或者没有时间参与诉讼过程,则可以委托代理人帮助解决纠纷。代理人人既包括律师,也包括非律师的诉讼代理人。如果委托律师,则当事人首先要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然后与律师签订授权委托书。当事人不得直接与律师个人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如果委托非律师的诉讼代理人,则由当事人直接与代理人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代理费用的收取有两种方式:一般代理收费和风险代理收费。一般代理收费主要根据受害学生索赔金额的比例计收,如果索赔金额过小或非财产性的诉讼主张,则主要按件收费。风险代理收费是指只有在胜诉的情况下,才可按照事先约定的一定提成比例予以计收。采取哪种收费方法,可由当事人和代理人协商而定。
2.法律援助
如果当事人(不包括学校)请不起律师或其他代理人,那么他们可以向当地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的内容既包括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用,也包括由国家通过法律援助机构为其提供律师进行无偿的法律服务等。申请法律援助的程序包括:(1)向当地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2)法律援助机构对申请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供援助。(3)受援助对象和法律援助机构签订法律援助协议。(4)受援助对象和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签订授权委托书。
3.诉讼时效
人身伤害案件的诉讼时效为l年,即受害学生应从知道或应当知侵害之日起1年内及对主张权利,否则将丧失上诉权。当然,诉讼时效也存在中止或中断情形。所谓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的最后6个月内,因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索赔权的,诉讼时效暂时停止计算,待原因消除后,时效再继续计算。所谓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内;因发生某种法定事由,致使已经过去的时效统归无效,诉讼时效重新计算。法定事由主要包括如下几点:(1)受害者提出索赔,主张权利。(2)权利人提起诉讼。(3)侵害人同意履行赔偿义务。
4.审理程序
我国实行两年终审制,如对一审判决不服,应当在15日内向一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如对裁定不服,则在10日内)。二审法院作出的判决或裁定即为终审判决或裁定,当事人不得再次提出上诉。当事人如对二审判决或裁定仍不服的,可以向原审法院或同级检察院提出申诉,也可以向上二级法院或检察院提出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