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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正义之名:当电影《火遮眼》照亮正当防卫与私刑复仇的边界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bxtHbEuv_oQmr2EVLxvdiw | 作者:成一铭 | 发布时间: 2026-06-23 | 212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 华格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条明确,正当防卫的目的为“免受不法侵害”,强调动机必须出于保护合法权利,而非报复或泄愤。

4.防卫对象限于侵害人

王伟的对抗行为仅针对实施绑架、拘禁的黑帮成员,未波及无关第三方。

◆ 华格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条第1款强调防卫行为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排除对无辜者的伤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81条:“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同样强调防卫对象的特定性。

5.防卫行为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影片中,王伟采取的暴力手段虽造成了重大损害,但其行为符合《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的“特殊防卫”范畴,因此仍属正当防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20条第3款(特殊防卫):“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

“认定防卫行为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应当综合不法侵害的性质、手段、强度、危害程度和防卫的时机、手段、强度、损害后果等因素,考虑双方力量对比,立足防卫人防卫时所处情境,结合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作出判断。”

◆ 华格律师解析

黑帮成员对王伟使用致命暴力(如持械攻击、威胁杀人),王伟采取强力反击(如夺械、造成伤亡)属于特殊防卫情形,不构成防卫过当;但若黑帮对其侵害手段较轻,则需以“最小必要手段”制止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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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延伸

正当防卫 vs 私刑复仇

五大分水岭

1.目的:保护合法权益 vs 报复泄愤

正当防卫

VS

私刑复仇

目的必须是为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免受不法侵害。

核心动机是报复,以满足个人情感或私利。

2.时机: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vs 事后报复

正当防卫

VS

私刑复仇

必须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例如,抢劫犯正在实施暴力劫财时,可实施防卫。

通常发生在侵害行为结束后,如事后寻仇、打击报复。

3.对象:针对侵害人本人 vs 波及无辜

正当防卫

VS

私刑复仇

防卫行为只能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

超出侵害者本人的范畴或可能殃及无关第三人。

4.限度:必要限度 vs 无限暴力

正当防卫

VS

私刑复仇

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例如,面对小偷盗窃,不宜直接重伤或致死。

常以“以牙还牙”为导向,手段残忍,远超制止侵害所需的限度。

5.结果:合法免责 vs 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