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每一份权利都有法律守护
联络我们
让每一份权利都有法律守护

行业服务 |

 文章详情

公司法专栏 | 股东失权——不交出资,股权可能被没收?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N1QQEU44y95UUUqMWSz1XA | 作者:袁霄霄、王文博 | 发布时间: 2026-09-28 | 89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 分享到:
图片


公司法专栏 |

《开公司的100个法律陷阱》No.021

Trap陷阱21

股东失权——不交出资,股权可能被没收?

“消失”的股权——

老葛和朋友合伙开公司,认缴200万,出资期限写到2035年。

新《公司法》来了,5年内必须实缴。老葛觉得“反正时间还早”,一直没动静。

公司发了催缴书,给了60天宽限期,老葛还是没当回事。结果公司董事会一纸通知:你未缴纳出资对应的股权,自通知发出之日起丧失。

老葛懵了:“我投了钱的,怎么说没就没了?”

这就是新《公司法》新增的

股东失权制度

图片

——不按时交出资,股权可能被“没收”。

01

什么是股东失权?

股东失权,是指股东未按期履行出资义务,经公司催缴后仍未履行,公司通过法定程序剥夺其未缴纳出资部分对应的股权。

简单说:你答应出的钱没出,公司催了还不给,这部分股权就不再是你的了。

这是2024年7月1日施行的新《公司法》第52条新增的制度。以前只有“股东除名”的司法解释,适用范围窄、程序模糊。现在正式入法,成为公司督促股东出资的法定武器。

02

失权的触发条件

新《公司法》第52条规定了严格的适用情形:股东未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日期缴纳出资。

*注意:只适用于“逾期出资”这一种情形。不是不配合经营、不是跟其他股东闹矛盾——只有该交的钱没交,才会触发失权。

*不适用抽逃出资、出资不实等情形。这些另有法律规定。

03

失权的法定流程(四步走)

第一步:董事会核查并催缴

公司成立后,董事会有义务对股东的出资情况进行核查。发现股东没按期出资,公司必须发出书面催缴书。

这是强制义务。董事会不核查、不催缴,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负有责任的董事要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步:给宽限期(至少60天)

催缴书里可以给一个宽限期。宽限期自发出催缴书之日起,不得少于60日。

图片

实践中公司可以给更长,但不能比60天短。老葛收到催缴书后有60天时间补缴。

第三步:董事会决议发出失权通知

宽限期到了,股东还没交钱。公司召开董事会,作出决议,向该股东发出书面失权通知。

自通知发出之日起,该股东丧失其未缴纳出资的股权。

⚠️注意:是“发出之日”生效,不是“送达之日”。公司一发通知,股权就没了。

第四步:处理丧失的股权

丧失的股权怎么办?新《公司法》第52条规定了两条路:

√转让:依法转让给其他股东或外部第三人

√减资: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并注销该股权

六个月内未转让或注销的,由公司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足额缴纳相应出资。

04

失权的法律后果

后果一:股权没了,钱不退

失权针对的是未缴纳出资对应的股权,不是全部股权。老葛认缴200万、实缴了50万,失权的只是剩下150万对应的那部分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