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的施行标志着我国公共安全治理迈入法治化新阶段,既为城市安全筑牢防线,也为个人信息权益划出“红线”。公众在享受技术红利的同时,也需增强隐私保护意识,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的社会环境。
前言 ——
2025年4月1日起,国务院颁布的《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这一新规将如何平衡公共安全与个人隐私?哪些场所必须安装摄像头?哪些区域绝对禁止监控?本文为你划重点!
一、立法背景
《条例》是我国首部系统性规范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管理的行政法规,旨在破解“摄像头乱象”,回应公众对隐私泄露的担忧。
二、核心要点速览
1. 必须安装的区域·政府主导建设类:城乡主要路段、行政区域道路边界、桥梁、隧道、地下通道、广场、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周边区域等,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经营单位建设类(由管理部门指导安装重点部位):(1)商贸中心、会展中心、旅游景区、文化体育娱乐场所、教育机构、医疗机构、政务服务大厅、公园、公共停车场等人员聚集场所;(2)出境入境口岸(通道)、机场、港口客运站、通航建筑物、铁路客运站、汽车客运站、城市轨道交通站等交通枢纽;(3)客运列车、营运载客汽车、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客运船舶等大中型公共交通工具;(4)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的服务区。
2. 绝对禁止安装的禁区(1)旅馆、饭店、宾馆、招待所、民宿等经营接待食宿场所的客房或者包间内部。(2)学生宿舍的房间内部,或者单位为内部人员提供住宿、休息服务的房间内部。(3)公共的浴室、卫生间、更衣室、哺乳室、试衣间的内部。(4)安装图像采集设备后能够拍摄、窥视、窃听他人隐私的其他区域、部位。3. 建设与使用规范(1)技术标准:设备需符合国家标准,安装位置需标注显著提示标识。(2)备案制度:系统启用30日内需向公安机关备案,变更时同步更新。(3)隐私保护硬约束:禁止超范围采集信息,存储期限需明确备案,防止数据滥用。
三、非公共场所特殊情形
1.允许安装主体个人或单位(需符合隐私保护要求)
2. 安装范围
(1)私人住宅门口:允许安装,但需确保拍摄范围仅限自家区域,不得覆盖邻居生活空间或公共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