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年初一,本是万家团圆、致敬守护者的温情时刻。重庆江津滨江路一则“致敬逆行消防员,守护万家灯火平安”的视频,传递着烟火人间的暖意,却被一条恶意留言打破平静——
网民谢某在评论区随口写下“死了十多个”,看似简单的一句话,不仅引发公众恐慌,更让自己陷入了法律的漩涡。
经江津区相关部门核实,网传画面实为春节期间滨江路贾坝坨附近因燃放烟花引燃杂草的火情,相关部门迅速处置,火势未蔓延,无任何人员伤亡,2026年春节期间江津区也未发生因火灾导致人员死亡的事件,谢某所述纯属虚构。目前,江津警方已对谢某依法查处,不实信息已被删除。
这场“用键盘制造悲剧”的闹剧,再次为我们敲响了网络言论的法律警钟。
很多网友疑惑
不过是评论区一句随口之言
至于被查处吗?
今天,律师就结合这起案例
跟大家好好聊聊——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造谣、传谣从来都不是“小事”
每一句不负责任的言论
都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一、案例分析:一句谣言,为何会被依法查处?
谢某的行为,看似是“随口吐槽”,实则属于典型的编造、散布虚假信息,具体来看,这几个关键点决定了其行为的违法性:
1. 主观上有过错
谢某在未核实任何信息、无任何事实依据的情况下,故意编造“火灾致十多人死亡”的虚假信息,并非因信息鉴别能力不足而轻信传言,主观上具有明显的故意。
2. 行为具有危害性
消防员是守护公共安全的逆行者,春节期间的消防救援更是牵动公众心弦。谢某的虚假留言,不仅误导公众认知,引发不必要的恐慌,更伤害了消防员及其家属的情感,扰乱了正常的网络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
3.该留言引发公众关注,形成不良舆情,亦涉嫌违反以下法律法规: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网络安全法》第十二条
“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
(3)《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律师普法:网络造谣,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结合谢某案例及相关法律规定,网络造谣并非“零成本”,根据造谣内容、传播范围、危害后果的不同,需承担的责任分为三个层级,从轻到重依次是: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