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读懂股权转让中的个税缴纳?双节前的最后一日,陕西省税务局与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发布了《关于做好股权变更登记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查验服务工作的通告》(2023年第6号)。
另外,税务机关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
5. 股权转让双方可否约定个税实际负担方?
答:税收法律仅规定了股权转让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以及扣缴义务人,并明确其在纳税行为中的法律义务。但对双方纳税税额的实际负担进行规定,双方可以约定在由其中一方负担过户的税款。
不过需要明确的是,任何一方不能仅凭对方未完成税款支付等行为,不履行法定的税收义务。
6. 股权过户应当交缴纳多少个税?
个税缴纳额=应纳税所得额×缴税比例
(1)应纳税所得额即缴税基数如何确定?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6条第5项明确,“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财产原值按照如下方法确定:
①以现金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②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税务机关认可或核定的投资入股时非货币性资产价格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③通过无偿让渡方式取得股权,具备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所列情形的,按取得股权发生的合理税费与原持有人的股权原值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④被投资企业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个人股东已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以转增额和相关税费之和确认其新转增股本的股权原值;
⑤除以上情形外,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避免重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原则合理确认股权原值。
同时,如果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不按照税收主管机关规定的要求进行申报的,主管税务机关将会核定股权转让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