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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跪行救女”事件再次翻红,从法律视角看网红策划炒作行为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2QROEEe70XRlgMvYI7kJGg | 作者:李豪 | 发布时间: 2024-01-18 | 3194 次浏览 | 分享到: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若行为人的炒作行为引起网民恐慌和质疑,造成不良影响的。


       以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进行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3、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二百九十一条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同时在实践中若行为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破坏社会秩序的,还可能会被二百九十三条所规定的寻衅滋事罪这一口袋罪所追究,并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最近15号就有一网民在短视频平台发布视频称:“山西11岁女孩被三个流氓欺负后丢弃在路边草丛并死亡,但流氓家里有权有势只被拘留了三天就被释放”。



       该视频一经发出立马吸引网民眼球,浏览量54万、点赞7.4万,评论3000余次,后经警方调查系造谣,并对造谣者以涉嫌寻衅滋事罪予以采取强制措施。


       (二)《关于加强“自媒体”管理的通知》http://www.cac.gov.cn/2023-07/10/c_1690638496047430.htm


       该规定是由中央网信办秘书局于2023年7月5日发布,其中对规范信息来源标注、加强信息真实性管理、加注虚构内容或争议信息标签、限制违规行为获利、完善粉丝数量管理措施、严格违规行为处置等13个方面做出详细规定。



       其主要目的就是为加强自媒体管理,压实网站平台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健全常态化管理制度机制,推动形成良好的网络舆论生态。


       为此,中央网信办还进行“清朗”系列活动,坚决打击自媒体发布传播虚假消息,从严整治自媒体蹭炒热点吸粉引流、利用弱势群体进行流量变现、编造帮扶社会弱势群体情节,消费公众同情心等行为。且于2023年12月15日发布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4年“清朗”系列专项行动整治重点意见建议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