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调整更加强调了婚姻并非谋取私利的工具这一理念,引导大家在婚姻中更注重双方的共同努力和付出,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增强家庭认同感和婚姻凝聚力,让婚姻回归本质。*以上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律所正式观点。
由于父母与子女的特殊关系、中国传统观念、社会价值判断以及社会不断发展出现的新问题等综合因素的影响,婚后父母出资购房的相关法律一直在调整,司法实践中该问题更是争议不断。此次《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又对此做出了新的调整,离婚时对父母出资购房的分割主要是以出资来源和比例作为评判的基础,再结合夫妻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孕育子女情况、离婚过错等情况,同时依据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至于房屋登记在谁名下并非必要的评判依据。
本次调整更加强调了婚姻并非谋取私利的工具这一理念,引导大家在婚姻中更注重双方的共同努力和付出,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增强家庭认同感和婚姻凝聚力,让婚姻回归本质。*以上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律所正式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