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回想今日凌晨,我还在广州飞往西安的万米高空上胡思乱想、记录些细碎。时间本是最珍贵的东西,但却由于交通工具的升级和生活节奏的提速,让人很难慢下来,作为律师更是难上加难。也正是此时此刻,虽然车厢已经熄灯,但耳旁不时传来亲切又嘈杂的低沉乡音与列车、铁轨迎合撞击奏起的慷慨交响乐,反倒让我感到无比的踏实和放松,让思绪慢下来,让内心静下来,来写点法律文书之外的东西。
▸ 面对“知产”光怪陆离
其实知产业务和知产律师远没有大家想的那么光鲜亮丽,尤其在西部亦如此。和传统民商事业务代理流程的不同之处是,知产律师往往是从取证到诉讼一条龙服务,取证行为自然不能光明正大,但也不能鬼祟犯法,这就需要些技巧了。
比如曾经在兰州的街头,和公证处老师、城管满大街找一家藏在巷子里的培训机构,而这个考研机构冒用了我们客户的字号;比如,我需要给被告的员工解释,一个陕西人,拿着河南大学本科毕业证,在毕业四年后,来山西太原报名一家非连锁的考研冲刺封闭班,声称要考山西大学的法律硕士,而我的目的只是想获取内部侵害著作权的培训资料;再比如,在东北某地的酒店里,架起三脚架和手机,对着电视盒子里的盗版节目一录就是十几个小时,而目的就是要证明这个电视盒子中的内置软件方侵犯了我方电视节目的信网权……
此类的“离奇”行为每年都会发生好几起。只能说出门在外,身份是自己给的。
对于律师而言,通过裁判文书网检索自己的署名案例是一件非常有成就感的事情。据裁判文书网显示,这几年来,我也陆陆续续地代理了二三百个案件,这还不包括调解或撤诉的。而这当中,大量是批量知产诉讼维权案件,也夹杂着有不少个案。

▸ 相伴“知产”成长经历
批量知产诉讼维权可能大家都不陌生,前几年社会各界因“潼关肉夹馍”“青花椒”等事件对该种维权行为的合理性提出了质疑。不可否认,批量知产诉讼维权有它的诟病,确实有相关权利人将此类诉讼成为谋利的工具。但我们也不能忽视该种行为对于净化市场环境,尤其是食品、餐饮、酒水等与大家生活息息相关的领域起到的积极作用。
刚开始处理该类案件时,面对不知情商户的质疑和苦苦哀求,我还时常于心不忍,认为商户不知情,实在是可怜。当处理多了以后,尤其是在某次开完庭后,在法院停车场碰见刚在法庭上声泪俱下诉说自己生活艰辛的被告,在争取到较低的赔偿标准后,开着A8扬长而去的身影,那一刻,我承认我沉默了。此后,我会反复告诉自己:这就是我的工作,即使我不处理,客户也会委托其他律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