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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格律师办案手记 | 当婚前秘密是梅毒:正在代理原告男方,申请撤销这场始于欺骗的婚姻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vVyhcCiY4ZQV1uSnFQ1CXg | 作者:王文娟 | 发布时间: 2025-11-19 | 322 次浏览 | 分享到:

“撤销婚姻”和“离婚”在法律上

区别和实际影响

“撤销婚姻”法律上视为从未结过婚,是无过错方的救济途径。

撤销婚姻纠纷案必须经过法院判决确认后,法院通过向民政局送达民事判决书的形式正式告知,民政局进而修改无过错方婚姻状态仍然为“未婚”。

然而“离婚”是解除一段合法有效的婚姻。所有涉及出示婚姻状态的情况时,需要拿出民政局颁发的离婚证原件或者法院作出离婚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原件。

目前陕西省已启动“离婚证明书”来代替法院作出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内容,然其他绝大部分省份仍然需要出示离婚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原件,给当事人生活和工作上造成诸多不便和困扰。

- 华格律师提醒 -

HUAGE LAWYER REMINDED

婚姻应以诚信为基石,法律不保护欺骗而来的感情,当然也不保护怠于行使权利的人。建议婚前进行医学检查,并考虑互换体检报告。

婚姻中的知情权至关重要,一旦发现欺骗,应立即固定证据,并咨询专业律师。

正义或许会迟到,但从不缺席。华格律师相信,法律终将给当事人一个公平的交代,为他拂去阴霾,重启人生。

*以上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律所正式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