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雪峰也正是因其对于教育的独特理念,基于网络的传播而走红,尽管张雪峰发表的偏激言论已经多次引起社会热议,但其并未触碰到我国关于网络文化管理的红线。相反,我们“文科生”应以正常的心态对待“文科生”等此类标签,在自己的生活和岗位中做好自己,不要在乎别人“舔不舔”,多问问自己“值不值”。
5管辖法院
本案为侵犯名誉权纠纷: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8条的原则性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24条规定,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如果是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的侵犯名誉权纠纷:
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25条规定,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
在本案中,被告位于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属于被告住所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
而根据2023年5月刚成立的苏州互联网法庭的管辖规定,其作为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人民法院内设专门审判机构,负责审理的范围包含,苏州市内在互联网上侵害他人人身权、财产权等民事权益而产生的人格权纠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故原告选择向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管辖并无不当。
6诉讼风险
一、被告不适格的风险
上述第二部分已经分析,本案被控侵权言论的实施主体为张雪峰本人,原告起诉了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该行为能否视为职务行为?能否认定苏州峰学蔚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为侵权主体?能否在诉讼程序中追加张雪峰为被告?
二者作为侵权人,其承担责任的类型以及依据均需原告方论证。
若原告方不能在上述法律事实中进行充分举证,则法院可能以被告不适格为由,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二、认定不构成侵权的风险
上述第四部分已经分析,名誉权侵权属于一般侵权行为,应符合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结合本案而言,原告方若不能在侵权言论的指向性和侵权言论带来的实际损害后果方面进行充分举证,则法院可能以不构成侵权为由,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